广州工商公布2013年木家具抽检结果 3成木家具不合格
家具迷获悉,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木家具商品抽检报告,34款产品被认定不合格,其中宝恒、富丰、华俊、喜特豪等产品被爆木工要求、柜类强度不合格,而鸿美、澳玛、康琪尚成等13款商品还被检出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存在致癌危险。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甲醛释放量是家具中较为重要的指标,消费者选购家具时,应尽量选择刺激性气味较小,甲醛释放量较低的家具。同时,在使用新家具时消费者应经常开窗、开门通风,避免甲醛在室内长期积累对人体造成伤害。
据介绍,造成甲醛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有些家具生产厂家采用劣质的涂料、粘合剂以及各种劣质的人造板作为家具辅料及生产工艺不合理等。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不要忽视家具的“辅料”问题,同时要看清楚合同中有没有写清楚家具的材质,包括辅料。
以下为广州市工商局2013年流通领域木家具商品消费提示全文:
一、抽查概况
2013年,我局委托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木家具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取了5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98款样品。经检验,64款样品所检项目内在质量未发现不合格,34款样品被判定为内在质量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4.7%。我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抽检标准及检测项目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标准进行抽样,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相同生产者生产的同款商品的集合。依据木家具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对甲醛释放量、力学性能、木工要求、柜类强度、桌类强度和耐久性、桌类稳定性、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椅凳类稳定性、产品使用说明、重金属共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不合格项目及其分析
本次木家具抽检不合格率为34.7%,质量问题较为突出。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柜类强度、稳定性和椅背耐久性、使用说明。不合格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一)13款样品木工要求不合格。相关标准规定: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封边、包边处不应脱胶、鼓泡或开裂;贴面应严密、平整、不应有明显透胶。检测中发现部分生产企业生产的木家具商品,在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没有封边,部分木家具的人造板背板甚至没有贴面处理。人造板非交接面不进行贴面和封边,很容易受潮开裂造成尺寸变化,从而使家具强度和稳定性变差,降低其使用寿命;而且不进行贴面和封边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量一般比较大,容易造成家具甲醛释放量偏高。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或对标准不熟悉,在家具不起眼的部位,不对人造板非交界面或家具背板进行封边或贴面处理。
(二)13款样品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甲醛是一种极其容易挥发的化学溶剂,其危害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与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人体若长期处于甲醛高浓度的环境,会有致癌的危险。甲醛释放量是家具中较为重要的指标,消费者选购家具时,应尽量选择刺激性气味较小,甲醛释放量较低的家具。在使用新家具时建议消费者应经常开窗、开门通风,避免甲醛在室内长期积累对人体造成伤害。造成甲醛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有些家具生产厂家采用劣质的涂料、粘合剂以及各种劣质的人造板作为家具辅料及生产工艺不合理等。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不要忽视家具的“辅料”问题,同时要看清楚合同中有没有写清楚家具的材质,包括辅料。
(三)9款样品柜类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相关标准规定:将推拉构件抽出到特定位置,在其面板上施加特定垂直向下的力值10次,看其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本次抽检发现,部分商品在进行推拉构件强度试验时,出现抽屉导轨损坏,抽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使用了质量较差的导轨,或是装配工艺有缺陷。
(四)5款样品柜类商品稳定性项目不合格。相关标准规定:将柜类产品的抽屉拉出三分之二,并把特定垂直力施加在抽屉面板上沿中间部位,看其是否出现倾覆现象。抽检发现,5款柜类商品试验时出现倾覆现象,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产品设计不合理,柜类产品后背板过薄,致使抽屉拉出受到垂直施力后,重量不平衡而出现倾覆。
(五)1款样品椅背耐久性不符合标准要求。相关标准规定:餐椅坐面施加950N的平衡载荷,靠背施加330N,并试验特定的次数,看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监测中发现,有1批次餐椅试验后坐面与椅背连接螺钉出现松脱现象。椅背耐久性不合格,证明餐椅使用寿命较短。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产品设计不合理,装配工艺有缺陷。
(六)31款商品使用说明书不合格。国家标准GB 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六部分:家具》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凡家具生产企业出售家具,必须附有《家具使用说明书》。《家具使用说明书》上要标明家具的型号名称、适用范围、执行标准、使用的材料、木家具的使用保养、售后服务事项及三包范围,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更是必不可少。《家具使用说明书》可印制在包装上,可以标牌的形式挂在家具上,每件家具都要附带一份说明书。本次抽检发现,部分商品没有使用说明,而部分商品虽然有使用说明,但其内容有缺失。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对标准不了解不熟悉,质量和品牌意识不够,也不排除有部分不法企业为了逃避质量责任而故意不编制使用说明书。
四、消费提示
木家具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可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品牌好、信誉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厂家的产品。
(二)向商家索取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
(三)购买产品标识信息齐全(包括厂名、厂址、型号规格、执行标准号、甲醛释放量等)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产品。
(四)注意产品标出的甲醛释放量是否达到E1级要求。
(五)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抽查检验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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